税总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
导读:中国会计视野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就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发布通知。 公告明确,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

中国会计视野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就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发布通知。
公告明确,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企业选择采用不同于以前年度的方式(以下简称新方式)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时,对该企业以前年度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规定没有抵免完的余额,可在税法规定结转的剩余年限内,按新方式计算的抵免限额中继续结转抵免。
企业在境外取得的股息所得,在按规定计算该企业境外股息所得的可抵免所得税额和抵免限额时,由该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持股方式确定的五层外国企业,即:第一层: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第二层至第五层:单一上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该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持股方式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其他事项,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规: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

- 上一篇: 2018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 下一篇: 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在华投资经营

相关资讯
相关热门文章
- 固定资产直线摊销法月计算公式 2026-01-02
- 工程服务和建筑服务的区别 2025-12-23
- 对公账户每个月都要手续费吗? 2026-01-01
- 定期存单计入哪个科目 2026-03-21
- 普通发票跨月冲红流程 2025-12-19
- 商誉入账会计分录 2025-12-20
- 缴纳房屋租赁的税费属于什么科目? 2026-01-19
-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的折旧年限 2025-12-22
- 项目罚款收入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2025-12-18
- 加油ic卡充值发票怎么做会计分录 2025-12-19
大家都在问
- 我公司为装修公司 材料员在财务拿现金买材料 怎么做帐 2026-04-02
- 高温费发现金,没有入工资,没有发票怎么入账啊、 2025-12-21
- 老师好,小规模公司能一次性开票1000万吗?如果开了有什么税务风险呢 2026-03-21
- 老师 请问 住宿费分2个日期开的发票 可以做在同一张凭证吗? 2026-03-21
- 私立幼儿园装修费税务上要求不低于几年摊销 2026-03-24
- 请问下网上工商注册-设立登记提交签名时不记得数字证书口令怎么处理? 2026-03-26
- 老师,海带片的税率是多少 2025-12-20
- 老师,发票上传成功之后3天电脑系统还看不到信息,为什么呢 2026-02-21
- 请问老师,公司实收资本为0,可以用未分配利润转为实收资本吗 2026-02-21
- 月末结转汇兑损益,是按哪个时间点汇率来? 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