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2025-12-22 21:48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53

导读: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整理了2018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还会陆续增加本月新发布当月实施的法规。 中央法规: 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 财政部发布《关于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整理了2018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还会陆续增加本月新发布当月实施的法规。

中央法规:

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6部规章进行修改,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新修订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财政部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1999〕20号)进行了修订。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发布,明确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基金专用票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可使用税收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完税证明作为征收票据。

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的通知》。公告称,为适应国有林场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林业生产特点,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

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公告称,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次主要修订了金融资产的分类;企业信用风险披露;强化企业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的披露;完善金融资产证券化等金融资产转移相关信息的披露等内容。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称,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范围另行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

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公告称,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储备物资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范围另行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关于印发《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法财政部就《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答问。明确《规范》是非上市小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南和参考性标准,明由小企业自愿选择采用,不要求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发布《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关于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关于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继2017年12月1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之后,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其他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2018年还将调整部分税则税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549个。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问题。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自2018年2月1日起扩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自2018年4月1日起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事项。

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总发布《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同时明确普票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行为,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本市场主体全面实施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有关事项的公告

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主体全面实施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在资本市场的全面实施。

关于发布《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税总局制定并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税总局主管全国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工作,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实行五级管理,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税务所、会计所、律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月底前,向税务机关单独报送专项报告信息。

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的公告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分层管理办法》和《转让细则》,在差异化准入标准中,调减净利润标准,提高营业收入标准,新增竞价市值标准;在共同准入标准中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的要求;将维持标准改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关于修改《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财政部修改《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在第十一条后增加一条违规处罚条款作为第十二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8年纳税申报期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税的公告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具体适用税额及项目数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人才培养办法[修订]》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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