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有了职业责任保险

2026-01-04 14:51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26

导读:《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签字仪式在京举行 为使资产评估机构防范职业风险,促进注册资产师评估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8月23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人民

    《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签字仪式在京举行

为使资产评估机构防范职业风险,促进注册资产师评估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8月23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在京签署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

根据协议,双方将合作为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办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由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被保险人。对于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承办资产评估业务时,由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过失造成委托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该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首次在保险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中国资产评估业经过短短十年的发展,目前共有资产评估从业人员6万多人,注册资产评估师1.4万余人,资产评估机构3800多家,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中介力量,在对外开放、国企改革、产权流动、资产重组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北京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促进了资产评估业的快速增长,到目前已有专业资产评估机构112家,另有65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的队伍不断扩大,在发展速度和业务规模上均处于全国各大城市的前列。在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发展壮大和经济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所面临的责任风险也日益突出。根据国家财政部门1999年3月25日颁布实施的《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高度复杂性,即使其恪尽职责,也难免会因过失而导致责任纠纷。如何科学地进行风险管理,成为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共同话题。

为了帮助资产评估机构转嫁执业风险,保障委托人或其他关系利害人的利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结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职业特点,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开发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并已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在广泛征求业内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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