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想请教下,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有什么情

2026-01-01 15:29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395

导读:回答1: 债务人宣告破产、其财产不足清偿的。 债务人死亡的、其财产不足清偿的。 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无力偿还。 因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回答1:

债务人宣告破产、其财产不足清偿的。

债务人死亡的、其财产不足清偿的。

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无力偿还。

因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可以确认为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

回答2:

(一)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二) 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三)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四)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五)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六)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以上情况,应作为还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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