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都果真欺诈上市!

2026-01-05 14:39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91

导读:2002年12月11日,春都董事会公告称,中国证监会法罚字[2002]第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指公司“自1999年3月到8月,公司多次与关联企业签订购进资产和出售资产协议,涉及金额43166万元,未及

2002年12月11日,春都董事会公告称,中国证监会法罚字[2002]第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指公司“自1999年3月到8月,公司多次与关联企业签订购进资产和出售资产协议,涉及金额43166万元,未及时披露,也未在1999年中报中进行披露;1998年12月及1999年上半年在中信实业银行郑州分行账户中有多项大额支出未能及时入帐,致使上市公告书披露的1998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1999年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1998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比实际数额多7339万元,1999年中期报告所披露的1999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比实际数额多30678万元。”

这清楚地说明,春都是一家欺诈上市的公司。公司股票发行是在1998年12月,上市是1999年3月,上市公告书披露的1998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比实际数额多7339万元,这是公司虚假包装欺诈上市的证据之一。

证据之二,到2000年时春都上市时间只有两年,但却有3年亏损的纪录。

据公司年报,200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509.24万元,比1999年下降35.26%;主营业务利润也从1999年的3170.7万元滑至1052.03万元,降幅达66.82%;净利润则更是亏损3593.13万元,较1999年大幅跌落249.21%,摊薄后每股收益亏损0.225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每股收益亏损达0.31元。这便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二年交给投资者的答卷。而且,公司的这个业绩,对关联企业的应收款和其它应收款,当时未计提分文坏帐准备。对此,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报给出有解释性说明段的审计报告,如果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公司2000年利润总额还要减少2829.41万元。

倘若是在上市1年之后再出现亏损,投资者也不会感到突然,因为这种情况不止春都一家,符合中国证券市场的“惯例”。问题在于,公司1999年上市当年主业便出现了亏损。公司1999年虽然实现净利润2408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51万元。是哪些非经常性损益让春都这根“烂肠”没露馅呢?一是补贴收入1515万元,包括副食品调剂基金720万元和所得税返还795万元;二是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冻结的利息收入1217万元,列入营业外收入;三是收取资金占用费1732万元;四是公司对关联企业的应收款和其它应收款未计提坏帐准备,因而减少亏损334.4万元。这样一来,虽然公司1999年3170万元的主营业务利润较1998年度下降59%,仍得以实现每股收益0.151元。

让投资者更不可思议的是,公司上市的前1年也是亏损的。春都集团债转股情况汇报材料上显示,1998年集团实现利润为-4994万元,而上报省贸易厅的数字是实现利润2055万元。春都2000年报对比数据却显示,公司1998年净利润又是4079.10万元,每股收益为0.26元。这就使投资者颇费猜测,其中哪一个数据是真的?抑或全是假的。不管怎样,这已充分反映出公司在不同场合提供不同数据的弄虚作假的做法。《公司法》明文规定,公司上市之前必须有连续3年盈利的纪录,但春都集团上市前一年是亏损的,公司却包装成盈利。

春都为什么要包装上市呢?原因就在于,风光一时的春都集团在上市之前就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尽管春都集团从1993年就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在观念上、管理上、体制及运行机制上始终没有摆脱国有企业影响。春都鼎盛之时,在有关部门的号召下,四面出击,进行大量的收购、兼并或投资,迅速膨胀的春都集团投资战线长,投资量大,已经背上了不少债务。尽快上市募集资金成为春都集团解决债务问题的首选办法。于是不惜以欺诈手段,将公司包装上市,通过借助证券市场的神来之力,来解开集团的资金死结。果然,春都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匆匆地把春都推上市后,迫不及待地把募集资金抽走。春都上市仅3个月,春都集团就提走募股资金1.8亿元左右,以后又陆续占用数笔资金,以至春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占用春都资金高达3.3亿元,占上市募集资金的80%。

别看春都集团急着从上市公司身上抽血,早些年可是神气之极。作为我国食品行业中肉制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其品牌曾享誉全国。春都肉制品产量和市场占有率多年位居国内首位,火腿肠的市场占有率更是一度高达70%。春都火腿肠畅销国内之时,职工收入相当高,以至于当地传言:敢在洛阳市大街上横着走的,基本上都是春都人。但2000年6月,春都集团卖掉了洛阳市区22层的办公大楼,转过来租用上市公司的办公楼。由于经营不景气,春都已有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发生。

春都集团占用上市公司募股资金之所以能如愿以偿,根子在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制度性缺陷。春都集团作为春都上市的独家发行人,所持有的股份高达62.5%。上市后,春都集团的董事长就是春都的董事长,资产、财务也混在一起。春都的董事会中,5个董事集团占了三个,处于绝对的控制地位。春都集团占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简单到了只需要董事长一句话的地步。

利用制度缺陷而欺诈上市,虚构财务数据,当年的责任人最终未能逃脱应有的惩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50万元的罚款,拟对公司原董事长赵海军处以警告,罚款10万元,拟对公司原副董事长兼前董事会秘书冯宛平处以警告,罚款10万元,拟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原董事雷志钦、周新邦、王和平处以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拟对原董事会秘书王爱芬处以警告,鉴于公司原董事长高凤来于1999年5月23日去世,对其不再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最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原董事长高凤来来说,虽在九泉之下也不得安宁。这即是造假者的悲剧,也是股市的悲剧。本文版权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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