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2026-01-01 20:44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422

导读: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单位,一般员工的福利待会可能会比民办私企的福利待遇会好一些.那么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可能还有很多的网友是比较关心的问题,所以现在小编总结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公费医疗、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职工死亡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

1、拨交的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政策.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规定了单位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

3、公费医疗.

2010年年公费医疗改革将全面施行.北京市各区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年内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元旦起,北京市22万市级公费医疗人员被正式纳入医保.

4、职工死亡丧葬费.

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费用一般为原所在企业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由企业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行政单位福利费提取比例?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2.5%(不含离退休费)计提福利费,一般要求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

财政部、内务部1965年12月15日发布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2.5%提取

当年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年度收支结余的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当年没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年度收支结余的5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各市、州、县(市)可参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采用的是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l)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预算会计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2)会计要素构成不同.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人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即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通过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的阅读,相信各位对于事业单位的福利发放标准以及计算标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一些相关问题,可以来给我们留言咨询哦!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