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2025-12-18 21:58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460

导读: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

白酒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白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和生产白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税务总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问题的公告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

(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第九条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第十条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第十一条白酒生产企业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附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第十二条白酒生产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上报销售单位销售价格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照销售单位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白酒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白酒消费税怎么计算

白酒消费税是是按照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计算的.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如下:

①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②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③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2)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的比例税率

①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②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③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关于白酒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小编做了以上解答,各位可以参考一下.白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白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并在2009年7月份开始实行,届时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白酒纳税额提高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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