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出通知修订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6-01-10 10:33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190

导读:财政部日前对《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字?1998?14号)作了修订。并同时指出,执行此项准则的企业在编制2003年年报时,对比较会计报表所属期间涉及现金股利分配(或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事项应追溯调整。本准则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主要对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股利、持续经营等四个

财政部日前对《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字?1998?14号)作了修订。并同时指出,执行此项准则的企业在编制2003年年报时,对比较会计报表所属期间涉及现金股利分配(或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事项应追溯调整。本准则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主要对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股利、持续经营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修订。其中,把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为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有关的金额作出重新估计的事项,作为调整事项。而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才发生的,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情况,但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的事项,作为非调整事项。  此次修订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于股利的处理提出了两种方式,指出,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下同),应按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或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的方式予以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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