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决诉讼的会计分录

2025-12-18 19:07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6588

导读:未决诉讼的会计分录.预计负债在会计中也算是一个常见名词,与它相关的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点讨论的对象.而关于法律上未决诉讼如果要确认预计负债要怎样做会计分录的问题你是否清楚呢?别担心,下面就由小编的老师来为您解答,请看文章.希望对你的工作还有生活会有帮助的!

未决诉讼的会计分录

确认未决诉讼你做的分录应该是: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

如果诉讼费也不用出了 那就做反分录冲掉

如果要出诉讼费的

借:预计负债(诉讼费金额)

贷:银行存款

借:预计负债(原确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贷:营业外支出

或有事项和预计负债的主要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未决诉讼的会计分录

一、或有事项和预计负债区别如下:

1、承担业务不同

预计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或有事项是企业承担的潜在义务或不符合确认条件的现时义务.

2、经济利益可能性不同

预计负债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是"很可能"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或有事项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是"可能"、"极小可能",或者金额不可靠计量的.

3、本质不同

预计负债是确认了的负债,或有事项是不能加以确认的或有事项.

4、附注内容不同

预计负债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的披露,或有事项根据情况(可能性大小等)来决定是否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未定或不明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关于履行期限未定或不明确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目前法律无明文规定.民法通则仅在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民法通则》在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并没有规定未定或不明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本文带来未定或不明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相的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关于履行期限未定或不明确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目前法律无明文规定.民法通则仅在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可见"权利被侵害"是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前提和基础,但何谓"权利被侵害"?恒达律师事务所试就履行期限未定或不明确的债权被侵害的情形作一分析.

未决诉讼的会计分录.上述文章针对未决诉讼确认预计负债分录的做法进行了示范解答,一个优秀的财务人员,必须精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而这些知识绝不是一两天就能学会的,必须抱着活到老、学到老的积极心态,把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很好的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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