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关系税务处理规定?

2025-12-31 16:48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86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关联交易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关联交易主要依据“独立原则”处理。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关联企业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回答2:

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原则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