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开立基本户吗

2025-12-22 10:13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1538

导读:一些企业为了扩大业务经常会设立地区办事处、分公司,对于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一般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那么分公司能开立基本户吗?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基本存款账户相关管理规定,以供大家参考学习,现在快来了解一下吧.

分公司能开立基本户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能开基本户吗?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

因此,异地设立的分公司可以在当地开立基本账户.但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用开设基本户,可以开设临时帐户或者一般帐户进行日常账务往来.

分公司能开立基本户吗

企业账户都有哪些

企业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2)、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及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3)、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对于企业账户的分类上文作了介绍,对于分公司能不能当地开立基本账户也做了解答.现在关于分公司能开立基本户吗的解读就到这里啦.如果大家在实务中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向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咨询哦~我们致力于为广大财税小伙伴提供专业的财税资讯、税务会计实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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