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减税会计分录

2025-12-31 14:36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426

导读:城建税减税会计分录?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那么城建税减税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城建税减税会计分录

那张发票可以先按暂时按正常票做账:

借 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等到发票冲红,开了红字发票,再冲回上月的分录:

借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 应收账款

因为上月已开,就要征收增值税的,无法补救的了,只能等到这个月开了红字发票冲回,等抄报税后销项税额会自动减掉这张发票的销项税额的,相当于先征后减,实质不影响当年的税款总额.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

(1)销售方必须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2)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销售方)》(以下简称《销售方申请单》,式样附后),并在《销售方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与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写明拒收理由、错误的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以下简称《销售方通知单》,式样附后).销售方凭《销售方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因开票有误(指隔月发现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销售方申请单》,并在《销售方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销售方通知单》.销售方凭《销售方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城建税减税会计分录

附加税减半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附加税,"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附加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

某商业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1月份含税销售收入3.09万元,2月份含税销售收入9.2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附加税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分录如下:

1月份会计处理

1.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2.根据财会〔2013〕24号和财税〔2015〕96号文件规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900

3.计提城建税及附加为0

2月份会计处理

1.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9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700

2.计提城建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9

3.结转应交的附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9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189

城建税减税会计分录?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二税"(即增值税、消费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二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