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别人的损坏赔款能开发票吗

2025-12-26 18:38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374

导读:收到别人的损坏赔款能开发票吗?索要发票是我们每个消费者的权力,但是是不是所有的消费都可以开具发票呢?有的说需要开票,有的网友说不需要开票......那么到底需不需要开票呢?小编认为答案不是肯定的.那么请各位小伙伴和小编一起阅读以下内容,一起学习到底能不能开发票呢?

收到别人的损坏赔款能开发票吗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收到别人的损坏赔款能开发票吗

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与客户所订购销合同取消,取得客户给予的赔偿款,贵公司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该赔偿款不缴纳增值税.贵公司向客户开具收据,不能开具发票.如向客户开具专用发票,该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税务机关可对贵公司处予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户取得该专票不符合规定,属于不合规发票,不能抵扣,也不能在税前扣除.同时客户也属于虚开发票行为,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商家拒开发票或通过打白条的方式推托,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拒开发票的商家作出相应处罚.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收到别人的损坏赔款能开发票吗?大家在消费的过程中是否都有向商家索要过发票吗?有商家拒开过吗?那损失赔偿金要开具发票吗?相信通过本网小编上述的整理都知道了吧!希望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本网的会计老师,咱们本网的会计老师为大家解答任何财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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