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旧换新是如何核算的

2025-12-20 21:04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688

导读:在购买价值比较大的金银首饰的时候,都是可以以旧换新的.如果要购买的是价值超出旧首饰的,就可以用旧的部分抵一部分的金额,然后再补差价就可以了.那么在会计上,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是如何核算的呢?请参考下文的解答内容.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是如何核算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四)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举例如下:

1、黄金饰品挂牌零售价(含税)280元/克,购入成本价(不含税)230元/克.按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克黄金首饰,回收1克旧黄金饰品.回收价约定270元(按照实际重量、黄金含税牌价,扣除复加工费10元).

2、按照280元*2克扣除270元的价格确认含税收入290元,计提增值税42.14元(247.86元*17%)(不考虑消费税).

核算方式(一):全额核算

借:库存商品--旧金回收 270元 (回收旧金)

银行存款--XX银行290元 (含旧金的复加工费10元)

贷:营业收入--黄金首饰517.86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14元

借:营业成本--黄金首饰500元

贷:库存商品--黄金饰品230元

库存商品--旧金回收270元 (回收旧金)

销售毛利:517.86-500.00=17.86元

库存商品:270.00-270-230.00=-230.00元(旧金回收价-旧金回收价-金银首饰成本)

核算方式(二):差额核算

借:银行存款--XX银行290.00元

贷:营业收入--黄金首饰247.86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14元

借:营业成本--黄金首饰 230元

贷:库存商品--黄金饰品 230元

销售毛利:247.86-230.00=17.86元

库存商品: 0.00-230.00=-230.00元

金银首饰旧换新是如何核算的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消费税怎么计算?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取的款项不含增值税计算消费税,即

应交消费税=以旧换新补的差价/(1+17%)*5%

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95号)第七条"计税依据"第四项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是如何核算的?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在此总结一下.主要有两种核算的方式.一种是差额核算,一种是全额核算.不同的核算方式在会计上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除此之外,在税务上以旧换新还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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