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信息披露有新规

2026-01-01 21:24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16

导读:中证网讯近年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指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下同)的情况逐渐增多。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近日公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

   中证网讯  近年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指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下同)的情况逐渐增多。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近日公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这份《规则》一方面体现了监管机构尊重注册会计师专业意见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强调了注册会计师按照专业标准执业的责任和义务,即如果注册会计师迫于压力或其他原因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将面临更大的执业风险。     《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的规定。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因明显违反上述规定,将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指出并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必要的调整。    如上市公司拒绝就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事项做出调整,或者调整后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仍然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进而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立即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处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纠正。停牌期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处理。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应当继续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如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其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如: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对该事项的意见;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做出详细说明。   《规则》还规定,如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利润产生影响,注册会计师估计了该事项对利润影响数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扣除上述审计意见的影响数,待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对利润的影响消除后再行分配;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当年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详细规定请访问视野法规库查阅law.esn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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