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合并后房屋装修之房产税问题?

2026-01-01 15:31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56

导读:回答1: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因此A公司合并B公司,原租赁关系不再存在,装修费用应计入A公司应税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回答1: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因此A公司合并B公司,原租赁关系不再存在,装修费用应计入A公司应税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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