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及其分类

2025-12-28 17:46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29

导读:现金流量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三类。 (一)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

现金流量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三类。  
 (一)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是企业最主要的业务活动,范围很广,就工商企业来说,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宜传、推销产品、交纳税款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企业现金流量的主体,属于企业现金的内部来源,由此可据以判断企业在不动用外部筹得资金的情况下,通过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贷款、维持其生产经营能力、派发股利以及进行对外投资。将有关企业以往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构成的资料,与其他资料结合起来,有助于预测其未来经营活动形成的现金流量。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规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人主要包括: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扣除因销货退回支付的现金);
2.收到的租金;
 3.收到的税费返还。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扣除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2.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歉;
5.支付的所得税款;
6.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二)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其中的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由于已经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同现金,所以将之排除在外。投资活动主要包括:取得和收回投资,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等。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揭示来自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是重要的,因为这些现金流量代表着企业为了获得未来收益和现金流量而导致资源转出的程度。
按规定,我国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3.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3.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来自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通常是长期资产项目。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这里所说的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与资本有关的现金流人和流出项目,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等。这里所说的债务是指企业对外举债所借入的款项,如发行债券、向金融企业借人款项以及偿还债务等。筹资活动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基础或前提。有效的筹资活动能够及时为经营和投资提供各种可靠的和低成本的资金,从而能增加企业的财务适应能力。单独揭示来自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可以帮助企业资本的提供者预计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要求权。
按规定,我国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
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3.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
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3.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4.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5.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6.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来自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通常是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各准则制定机构对每一大类现金流量所应包括的具体内容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这主要体现在对利息收支、股利收支的归类上。企业所收到或支付的利息、股利应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归类反映,目前各国准则规定存在着较大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1)将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支付的利息,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反映;将支付的股利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反映,如美国。这样处理的理由是,经营活动引起的现金流量应尽可能包括那些构成净利润的项目,以便于报表使用者对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作出正确理解。(2)将收到及支付的利息、股利在现金流量表上单独作为
一类活动反映,独立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之外,如英国,将收到及支付的利息、收到的股利列入投资报酬及融资成本项目,将支付的股利列入支付的权益性股利项目。这样做的好处是所提供的信息比较直观清晰。(3)将收到的利息和股利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反映;将支付的利息和股利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如我国。这主要是从现金流量的性质角度加以考虑的,因为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与企业的投资活动息息相关,它们是企业投资的报酬;而利息费用和股利支出则与企业的筹资活动密切相关,它们是融资的成本。(4)来自已收及已付利息和股利的现金流量应分别单独反映。每种均应以前后一致的分类方法或划归为经营活动或划归为投资活动或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国际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中规定:就金融机构而言,已支付的利息和已收取的利息与股利,通常被归类为源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但是,就其他企业而言,如何对该现金流量分类尚未达成共识,已支付的利息和已收取的利息与股利可以归类为源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因为它们涉及净损益的确定。另外已支付的利息和已收取的利息与股利也可以归类为源于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和源于投资业务的现金流量,因为它们是获得资金来源或投资回报的成本。已支付的股利可以归类为源于融资业务的现金流量,因为它是使用资金的成本。另外,已支付的股利也可归类为源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组成部分,以便使用者确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支付股利的能力。
 对于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赔款等,其现金流量应根据其性质,分别归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项目中反映,同时要求分别列示。例如,属于流动资产损失的保险索赔,通常应归为经营活动;属于长期资产的保险索赔则可归为投资活动。第三节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及编制方法一、现金流量表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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