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写字楼的某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2025-12-27 15:45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21

导读:您好,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规定,出租房地产,未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所以,出租写字楼的某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出租写字楼的某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回答2: 出租房地产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您好,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规定,出租房地产,未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所以,出租写字楼的某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出租写字楼的某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回答2:

出租房地产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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