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视同销售怎么开票

2026-02-27 19:19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459

导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时常会遇到对外投资、捐赠等一些特殊经营行为,对于视同销售,很多会计人是既陌生又熟悉,我们日常经常遇到,赠送视同销售怎么开票,到具体的操作并不清晰,小编根据相关资料整理出来了下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赠送视同销售怎么开票

从发票管理的立法目的来看,"视同行为"属于涉税业务,应将"视同行为"纳入发票管理范畴,一是,可以防止开票方隐瞒收入、受票方乱摊成本等行为的发生,符合"加强财务监督的需要".二是,可以证明纳税义务的发生,同时发票记载的征税对象的具体数量、金额等信息资料可以作为税源控制和计税依据,符合"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需要".三是,可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和劳务服务成果转移,符合"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

在税收实践中,"视同行为"开具发票问题曾有过相关规定,有的目前还在执行.如,现已失效废止的原《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除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现仍然有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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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方面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销售代销货物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这两项行为都与一般的销售货物没有实质区别,前者针对的是委托方,对受托代销货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开具专用发票,对受托代销货物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开具普通发票.后者针对的是受托方,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则要根据销售对象开具相应发票.

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其相关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该项行为属于机构内部的货物移送,不应该征税,然而,我国目前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是实行属地管理的,按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跨地区使用,为确保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充分发挥增值税链条机制的作用,需要开具专用发票.

3.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这两项行为属于内部自产自用性质,不开具发票.

赠送视同销售怎么开票,具体内容比较多,是否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得看受赠方是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大家掌握好一切实务问题均可迎刃而解.大家不要记错了,要注意的是你实务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咨询会计老师,千万不要因为不了解正确处理方法而做出错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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