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发展:谜一样的“摘帽”过程

2026-01-12 19:16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190

导读: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082,以下简称海泰发展)股票自8月25日起撤销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海泰恢复为海泰发展。由于绝大多数股票是在年报公布后摘掉“ST”帽子,而海泰发展2002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依旧有较长时间被特别处理,到8月下旬又被突然撤销特别处理。 ■ 第一起下半年“摘帽” 海泰发展原名天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自2002年3月21日起,被特别处理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082,以下简称海泰发展)股票自8月25日起撤销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海泰恢复为海泰发展。由于绝大多数股票是在年报公布后摘掉“ST”帽子,而海泰发展2002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依旧有较长时间被特别处理,到8月下旬又被突然撤销特别处理。

  ■ 第一起下半年“摘帽”  海泰发展原名天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自2002年3月21日起,被特别处理。海泰发展2001年12月12日完成重大资产置换,但前身的商业资产经营性亏损较大,新置入资产当年只能计入18天的经营业绩。因此,海泰发展2001年继续亏损,所实现的净利润为-8324.99万元。连亏两年后,根据有关规定,海泰发展被特别处理。但海泰发展的“摘帽”颇为特殊。  ST公司的“摘帽”,一般都在上半年。这是由公布年度报告的时间决定的。《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9.2.4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9.2.1条所列情形已消除,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当自收到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并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一)主营业务正常运营;(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由于公布最近年度报告必须是在该年度终结后的第一个4月30日前。这就造成多数符合条件的ST公司的“摘帽”,会在5月上旬前完成。  海泰发展却是第一起因上年度扭亏为盈,而在第二年8月份撤销特别处理的案例。海泰发展是在4月7日签署《2002年年度报告》的。4月9日,该年度报告摘要见诸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的报端。一般说来,该年度报告会在4月8日送往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且,它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2002年年度报告的同时,也可以提交撤销股票特别处理的申请报告。正常情况下,由于被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同意海泰发展在年度报告公布后,撤销股票特别处理的申请。

  ■ 特别处理说撤就撤  一般情况下,ST公司撤销股票特别处理,也会履行一些程序。如:沈阳新开(600167)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解除特别处理的议案,2月12日起股票撤销特别处理;渝开发(000514)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股票特别处理申请的议案,3月5日起股票撤销特别处理;广州冷机(000893)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特别处理的议案》,3月14日起撤销股票特别处理;嘉宝集团(600622)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特别处理的议案》,4月7日起股票撤销特别处理;等等。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都是与年度报告同时公布的。  海泰发展8月11日签署《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特别处理的公告》,并在8月22日公布。海泰发展公布2002年年度报告时,所公布的董事会决议中,并无通过撤销特别处理的决议的内容。在4月28日的季度报告,8月12日的半年度报告,以及此前的所有临时报告,也未提及撤销股票交易特别处理事宜。虽然也有一些公司撤销特别处理前,未披露董事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的主要内容,但由于撤销特别处理都在年度报告公布后随即完成,市场不会感到意外。像海泰发展那样的,实属罕见。  海泰发展为何出现这种情形,目前尚是一个谜。从海泰发展8月11日签署相关公告看,上海证券交易所似乎是在8月11日或稍前同意海泰发展撤销特别处理的。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海泰发展2002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已经收到相关申请,按规定应很快同意申请。如果海泰发展在提交2002年年度报告时,未提交撤销股票特别处理的申请,那么,当年是否可以选择另外时间提交这一申请呢?从现行规定看,虽然没有禁止,但也没有依据。因此,海泰发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股票特别处理申请的时间,显得引人关注。此外,海泰发展签署公告在8月11日,公布在8月22日,撤销股票特别处理自8月25日起。这样的安排和节奏也十分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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