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解读面面观

2026-01-10 16:58 来源:老会计 阅读量:277

导读:近日,《中国税务报》集中发表几篇关于税收政策解读的文章,就税收政策解读的客观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进行了讨论,笔者认为,这几篇文章的确很好的反应了税收实务工作者的困惑。问题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确是个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 公布立法目的 在税法的一般解读都是依据规范性文件的文本开始的,这是自然地事情。对文本的理解则是从词语句

近日,《中国税务报》集中发表几篇关于税收政策解读的文章,就税收政策解读的客观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进行了讨论,笔者认为,这几篇文章的确很好的反应了税收实务工作者的困惑。问题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确是个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

公布立法目的

在税法的一般解读都是依据规范性文件的文本开始的,这是自然地事情。对文本的理解则是从词语句子的本身文义和语法结构开始,这样就是一般法律解释理论中所称的“文义解释”。对于词语句子的本身文义和语法结构的理解,则是基于日常生活的语言习惯和上下文的语境,另外还需要考虑立法目的,有些情况下,一般的文义解释的结果可能和立法目的相违背,在这种情况下,则应该按照立法目的所指引的方向进行理解。

目前我国税法的规范性文件是不同时公布成文性的立法目的文本,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0号令,以下简称“20号令”)第二十条规定,起草规范性文件提交内部审核时应上报《起草说明》,20号令指出,“起草说明应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必要性与可行性、起草过程、对起草文本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日常清理结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中实际已经包括立法目的。如果国家税务总局在公布政策性较强、不容易理解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将《起草说明》中的立法目的等信息文本一起公布,将大大提高大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

公布政策修订历史

很多情况下,同一经济事项往往会有多个规范性文件从不同方面不同时间进行不同的规范,通过对这些政策的对照、前后比较,了解和掌握这些规范的变化,可以更好的理解这些政策。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在公布规范性文件同时如果能将该政策历史修订沿革同时进行文本公布,必将深化大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

公示草案

目前,根据有关规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只有税收规章强制公开征求意见。一般的规范性文件,根据20号令规定,则是“起草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必要时,起草部门应当邀请法规部门一并听取意见。”,并无强制性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定。

如果选择对部分政策性较强、不容易理解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公众公示,接受公众评议,可以将很多问题解决在事前,避免了事后因理解原因产生的问题。

编写答疑汇编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提供网上税收政策答疑服务,虽然这种答疑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对纳税人增加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深入理解具有不可替代的互动效应。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对纳税人集中提问的问题,利用答疑汇编方式进行公开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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